close

〔自由時報記者黃立翔、李容萍、王定傳、林慶川、林嘉東/綜合報導〕對這起判決,在台北縣擔任一所高中老師的吳女感謝法官明察秋毫,表示PO文的目的是提醒網友不要被騙;馮女丈夫則對判決結果不可置信,認為PO文的網頁可供不特定人閱覽,已涉及公然侮辱,強調一定會上訴。



馮女丈夫說,因吳女屬公務人員,依法不得兼差,當初吳女就因佣金問題與他們鬧得不愉快,後來太太追回20萬元佣金,吳女又告太太詐欺及偽造文書。

對於這起判決,有法界人士表示,法官的見解「實在太新穎」;本案承辦檢察官低調表示,因為尚未收到判決,不便評論。

安勝法律事務所執業律師黃建霖認為,各級法院就此部分未有統一見解之前,民眾發表言論時還是多加斟酌,以免觸法。

法界人士說,過去用不雅話罵人被判刑的案例不少,科技大學講師張勻翔曾以電子郵件影射該校教務長是「蛤蟆精」,一審被判刑4個月。在基隆經營瓦斯行的林棟樑不滿女鄰居要他降低音量,罵「妳是在哭爸」,法院認定咒人爸爸死亡,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林某拘役40天。

文章來源: 自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網際網路產業報導 的頭像
    網際網路產業報導

    網際網路產業報導

    網際網路產業報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