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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規劃於民國101年將國內四大港口整合並改制為「台灣港務公司」,以迎接國際挑戰。國民黨立法委員羅淑蕾不以為然,質疑「改成公司後,原本的問題就能解決嗎?」她以桃園機場為例,指責桃園國際機場公司所列出的改善項目竟然將「航站網頁更新」列為第一優先項目,而令人垢病的航廈漏水、接駁車不足,基至飛安問題卻列在第三優先改善項目,因而懷疑改制的目的與功效。



羅淑蕾今(2)日上午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中質詢兼任桃機公司董事長的交通部政務次長葉匡時時指出,機場公司所列的改善項目共有一百多項,其中列為第一優先改善的項目包括:航站網頁建立多種語文版本、設置旅客服務專員、旅客動向指標、提供手機簡訊服務、爭取國際認證等數十項,而攸關飛航安全及外界抨擊的航廈漏水、水肥外漏、斷電、接駁車不足等問題卻排到第三優先改善的順位,她覺得匪夷所思,質疑航港改制為企業後,是否能夠改進原本存在的問題。

葉匡時說明「優先順序」的用詞可能是「文字表達上不妥當」,交通部將會檢討並使用更適切的文字來表達涵意。他說,優先順序的排定考量到預算與時程,沒有預算問題的項目列為第一優先改善方案,有預算或契約問題的置於第二優先項目,需要較長時程改善或是涉及預算編列的部份則列在後段,並非以事態輕重性質區分順序。

他強調,爭取國際服務品質認證的過程中,機場公司同時獲取國外專家的建議,併行改進,並無不妥。至於飛航安全的部份,他保證目前桃園機場的飛安控管沒有問題,列為第三優先主要是為了提昇飛安控管能力,因為牽涉到系統設計的問題,沒有排在第一優先可以「立即解決」的階段。

文章來源: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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