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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馬遜明年將對上Google。
《路透社》報導指出,亞馬遜 (Amazon.com Inc.)(AMZN-US) 執行長 Jeff Bezos 早在 10 年前接到通知,稱 Google Inc. (GOOG-US) 有意進行掃描、數位化產品型錄時,雙方的樑子就結下了。
根據一位亞馬遜前任高層透露,對 Bezos 來說這消息是個「當頭棒喝」,他雖為 Google 的早期投資者,但認為公司的搜尋引擎,終將侵犯亞馬遜的網路零售帝國領土。
該高層說到:「他意識到掃描目錄一事,對 Google 來說可能是頗為有趣,但公司真正的勝利,將是所有書籍的掃描數位化,爾後以電子版本進行銷售。」
兩家公司的相互較勁,到了明 (2013) 年將繼續升溫,競爭市場範圍跨越線上廣告零售、行動設備和雲端計算等領域。
雙方間最後攜手合作的領域,恐怕也將因為鬥爭而遭破壞,例如亞馬遜原本計畫使用 Google 精簡版本的 Android 系統,製作其新平板電腦 Kindle Fire;此外 Google 野心勃勃想以其摩托羅拉移動業務闖出一片天下,只有更加深雙方關係緊張。
風險投資公司 Kleiner Perkins Caufield & Byers 合夥人 Chi-Hua Chien 指出:「亞馬遜希望成為一間買得到任何東西的店面;Google 則想讓顧客找得到任何東西,貨品銷售只是次要項目。考量到雙方發展現實,自然可以想像衝突難以避免。」
亞馬遜和 Google 均擁有雄厚資本實力,後者市場資本總額為 2350 億美元,約是亞馬遜的 2 倍,主要原因在於 Google 淨利規模龐大,Thomson Reuters 分析師們以淨獲利率 32% 來計算,估計今年總金額可上看 132 億美元。相對比較之下,亞馬遜財報今年則估計將出現小幅虧損。
亞馬遜股東持續耐心等待,公司對於獲利成長所作的投資出現報酬,但公司得在某些層面拿出好表現,例如機會較大的高利潤率廣告市場。另一方面,Google 的股價對於利潤成長放緩的消息,顯得較為不堪一擊。
廣告衝突
Bezos 獲悉 Google 數位化目錄計畫後不久,就讓亞馬遜開始從事圖書掃描,並提供可搜尋的數位摘錄內容。公司高層透露,在幾年前推出的電子閱讀器 Kindle ,催生靈感上有相當程度得歸功於該消息。
現在亞馬遜正努力推動其網路廣告,威脅吸收 Google 主要搜尋業務的營收和用戶族群。
亞馬遜發展中的廣告業務,目前仍難與 Google 望其項背,估計亞馬遜年度廣告營收約可達 5 億美元,但去 (2011) 年公司整體營收創紀錄達 480 億美元。相較下,Google 去年總金額 380 億美元的營收,有 96% 來自廣告。
但亞馬遜新開發的「DSP」(需求方) 平台技術,將公司大量的消費者購買紀錄提供予營銷商,便於鎖定特定族群顧客投入廣告,如此或許有望改變市況。
數字媒體廣告 Xaxis 營運長 Mark Grether 指出:「從客戶端角度來看,亞馬遜擁有的數據實際上比 Google 還好,它們知道客人剛剛買了什麼,也能把握顧客興趣範圍所在。」
亞馬遜正與 Xaxis 研討合夥關係,Grether 表示公司將幫助亞馬遜銷售其服務廣告;對此亞馬遜尚未做出回應。
起點
亞馬遜踏入賣廣告後,營收利潤會比現在更好。市場研究機構 Forrester 報導,美國有 30% 線上購物者在第 3 季期間,採用 Amazon.com 作為採購入門搜尋站,相對比較下 Google 只占 13%,回顧 2 年前,Google 曾是更受歡迎的搜尋起點所在。
亞馬遜現在賣的廣告,是將產品搜尋結果秀在網頁側邊,依照 comScore 數據,第 3 季之內亞馬遜的展示廣告量高達 67 億則,是去年同期的 3 倍以上。
研究機構 Macquarie Research 分析師 Ben Schachter 稱,這樣的初步成功,是 Google 的「嚴重威脅」,公司業務大幅依賴產品搜尋和相關廣告。
Google 對市場動向作回應,近期更新了產品搜尋服務「Google Shopping」,對零售商和其他網路賣家收取費用,換取它們名字列在搜尋結果的權利。
Google 於 1990 年代末尾成立,內情人士指出,Bezos 一直擔憂亞馬遜對於 Google 搜尋流量依賴太重,同時也對 Google 的極高市值倍感威脅。
火花產生
Android 系統發展正蒸蒸日上,但它依然沒有突破一個瓶頸:如何從行動搜尋廣告,或者遊戲、應用程式或影音等數位商品銷售中,賺取金錢營收。
Forrester 分析師 Sucharita Mulpuru 聲稱:「如果它們能夠從行動廣告中闖出天下,那麼 Google 就將再次風靡市場。」
但亞馬遜在 2011 年推出自家 Kindle Fire 平板對抗 Google,以自家服務取代了關鍵營利的 Google 數位音樂、應用程式店面。
雙方在雲端計算軟體上迸發衝突,Etzioni 表示,亞馬遜早在 6 年多前便開始雲端業務,提供資料儲存、計算能力和其他科技服務。Google 方於今年推出雲端服務,但市場成長相當快速,頗有搶奪市占比率的潛力。
不交易則亡?
目前行動設備和雲端運算的業務,和數十億美元商機的廣告和網路商務比起來,規模仍相對較小。
Google 近期收購了購物櫃物流公司 BufferBox,購物者可採用其寄貨服務,讓領取貨品更加便利。公司同一日於舊金山TEST送貨,突顯出對於線上零售的投入熱忱。
公司並未談論其零售發展完整計畫,但部份分析師認為,同日交貨或者「提貨」貨倉的功能獨具價值,可用以強化現有的線上商務。
Chi-Hua Chien 聲稱:「如果 Google 能掌握搜尋和送貨服務,亞馬遜也可以提供不遜色的體驗,雖無存貨貨倉,但利潤率和效率均較高。」
今年稍早,Google 推出新的認證服務,強調公司出貨迅速且可靠的優點,並提供最高 1000 美元的「購物保障」。
Forrester 的 Mulpuru 指出,Google 可打造一個產品數據資料庫,並對消費者寄送訂購頁面,如此透過付費服務 Google Wallet 便能迅速購物。
Schachter 認為,Google 也可對零售商們發送相同契約,讓它們對消費者出貨。此一能力非常重要,若購物者缺少途徑透過 Google 購買商品,公司便將落後亞馬遜和 eBay。
新聞提供: 鉅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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